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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65首例关于双酚A的和解协议达成
加州65首例关于双酚A(BPA)的案例于2017年2月9日达成协议,该协议中聚碳酸酯饮具中的BPA含量不得大于1000 ppm。该案例涉及产品为聚碳酸酯餐具,包括但不限于聚碳酸酯红酒杯。协议生效后,相关产品检出BPA含量大于1000ppm时,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清晰合理的警告标识才能在加州市场销售,警告标识包括产品标签、邮购目录警示、网络销售警示等。
加州65本身并未对有害物质设定限值,只有安全港数值(即Safe Harbor Level,BPA的安全港数值为3微克每天),而应用此安全港数值,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的支撑数据。当个人或团体质疑某产品中的某些有害化学品(如铅,镉,邻苯等)超过了安全水平并提起诉讼,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或裁决结果中确定的限量就有可能成为其它类似案例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加州的AB1319法案规定3岁以下儿童用液体、食品或饮料罐头、瓶子或塑料瓶中的BPA含量不得超过0.1 ppb,远低于此次和解协议规定的1000 ppm。该法案已于2013年7月1日生效。
双酚A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聚酯树脂,聚苯醚树脂,聚砜类树脂和环氧树脂涂层等,可使塑料透明且增加硬度。常见于塑料水杯,运动装备,CD等。加入BPA的环氧树脂涂层还常用于食品和饮料罐的内部及热敏纸中(如收银条)。
研究表明,双酚A能造成严重眼损伤,引起皮肤过敏,刺激呼吸道,另外,由于其雌激素模仿性和荷尔蒙类似性,还被怀疑具有生殖毒性。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均已禁止在婴儿奶瓶中使用BPA,同时,美国FDA还禁止在婴儿配方包装中使用BPA。在2016年,欧盟REACH附件17将热敏纸中的BPA含量限定在200 ppm以内;同时,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拟将3岁以下或者预备放入口中的玩具中BPA迁移量限值由0.1ppm降低至0.04ppm,该限值将于2018年第二季度正式实施。
森诺建议
目前,加州65对于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往往是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和解协议,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值要求以及测试方法。企业在进行产品管控时,应首先比对已有的此类产品的诉讼案中确定的物质管控要求,然后参考此要求来调查产品中的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