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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RoHS 2.0附件IV豁免条款
2016年6月25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指令(EU)2016/1028和(EU)2016/1029,修订RoHS 2.0附录IV(医疗设备和监测/控制设备豁免清单)豁免项目。(EU) 2016/1028替换条款26,关于铅的豁免;(EU) 2016/1029新增条款43,关于镉的豁免。这两个指令将于OJ发布后第20天生效。
修订内容
根据(EU)2016/1028和(EU)2016/1029,欧盟指令2011/65/EU附件IV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定条款26 (EU) 2016/1028 |
正常操作和存储环境下,能够在-20℃以下长期使用的以下铅用途: (a)用于印刷电路板的焊料; (b)电子电气零部件的终端涂层和印刷电路板的涂层; (c)连接电线电缆的焊料; (d)连接转换器和传感器的焊料; 定期用于低于-150°C的设备中的测温传感器中用于电气连接的含铅焊锡。 豁免条款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
新增条款43 (EU) 2016/1029 |
用于工业监测和控制设备灵敏度应低于10ppm的氧传感器的赫希池镉阳极。豁免条款截止至2023年7月15日。 |
法规原文链接:
(EU) 2016/1028: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6L1028&from=EN
(EU) 2016/1029: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6L1029&from=EN
附件IV豁免更新规则
RoHS指令2011/65/EU附件IV是专门针对医疗设备和监测/控制设备的豁免清单。
根据2011/65/EU Article 5(2),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长豁免期限(可能会更新)为7年(自条款4(3)规定的相应时间点起),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如果企业在规定日期前无法实现有害物质替代化,可以申请延期,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内提出。对于已在豁免列表中的应用申请更新,欧盟委员会应最迟在豁免期满前6个月内做出决定,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给出了其他最后期限。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Article 5(5))。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了,该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最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Article 5(6)) 。
森诺建议
RoHS 2.0的豁免与电子电气相关行业产生影响巨大,此次修订对豁免条款提出了具体的豁免终止时间。建议相关制造商及时更新豁免清单,调整企业内部管控标准,以符合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